(一)考试的科目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历史与思想品德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民族团结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试内容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团结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地方历史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爱的兵团》中的内容。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
2、初中学考英语和汉语考试听力全部采用光盘播放,不再提供录音带,请各考点提前做好准备。
3、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分值为100分。
(二)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由自治区、兵团制定测试标准,测试标准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各县市应统一组织测试,测试要于5月底前完成,在测试期间,自治区、兵团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抽查和指导。考查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2.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等科目,由各地根据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自行组织考查。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3.考查科目的成绩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实验操作考查和其它考查科目各县(市)安排在5月底前结束。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3月20日至4月10日。
(三)考试时间
自治区、兵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乌鲁木齐时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8:30——10:30
语文 2:30——4:30
物理、化学
6月21日 8:30——10:30
数学 2:30——4:3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22日 8:30——10:30
英语(汉语)
6月23日 8:30——10:00
生物(八年级) 2:30——4:00
地理(八年级)
(四)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人员由在校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五)成绩的呈现与使用
初中学业考试的成绩按百分制阅卷,以等级制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E、F六个等级,分别占5%、20%、25%、25%、20%、5%。F级严格控制在总考生人数的5%以内。对考试成绩的统计和造册登分的管理,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为学生和学校提供以等级呈现的成绩报告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公布名次。
学业考试成绩既作为初中学生升学主要依据之一,又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证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由教育局负责统一颁发并加盖钢印,未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