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面向法人 > 缴费纳税 > 正文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时间:2015-07-30   点击数:

事项名称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提交材料规范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工商部门 电话:0906---6622313
申请条件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适用本规范。
    2、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
办理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适用本规范。
    2、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
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适用本规范。
    2、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
办理时间 工商局 办理时间:10工作日
设定依据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规定

上一篇:企业申请迁入调档
下一篇:公司备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