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救治是为参合患者在新农合补偿政策内,针对特定重大疾病建立的补偿机制,其是以病种作为切入点的;而大病保险是以参合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作为报销标准。我县目前确定的重大疾病有22类64种疾病,对于这22种重大疾病,民政救助对象保险经办机构承担重特大疾病定额标准的30%,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承担重特大疾病定额的50%,民政部门承担重特大疾病定额标准的20%,非民政救助对象保险经办机构承担重特大疾病定额标准的30%,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承担重特大疾病定额标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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