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哈巴河
经济建设
招商引资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应急管理
特色资源
理论思考
你好,欢迎浏览哈巴河县政府网!
村务公开
|
新闻
|
图片
|
下载
|
部门介绍
|
专题
哈巴河概况
领导班子
经济动态
矿业发展
招商项目
优惠政策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规定
领导之窗
乡镇概况
政府公文
本地要闻
依法行政
人事任免
领导之窗
领导信箱
网上信访
投诉举报
在线访谈
领导讲话
政府公文
招商引资
经济建设
工作信息
应急预案
应急演练
科普宣传
自然灾害
公共卫生
你好,欢迎浏览哈巴河县政府网站!
首页
>
网上办事
>
面向个人
>
大病救助
> 正文
特殊重大疾病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7-05-30 点击数:
特殊重大疾病救助标准
对符合特殊重大疾病补偿22类64种疾病,其住院费用经新农合按50%的救助比例报销,商业保险公司承担30%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即城乡低保人员),民政部门按20%进行救助。
上一篇:
哪些人可以申请得到临时救助?
下一篇:
资助参保(参合)标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