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财库字[2017]8号规定,现将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
2、负责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野生植物、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
3、负责环境保护八项制度的监督管理。
4、编制并参与制定辖区内环保、城建、土地规划计划。
5、受理单位、个人对污染和损害环境行为的来信来访。
6、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纠纷。
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许可)。
8、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环境监察工作。加大了环境现场监察力度,强化县域内污染源的监控工作,制定了常规监察计划,提高污染源检查频次,把矿区、农村生态环境、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作为重点监察。加强生态保护检查力度概述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和治理,加大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加大对重金属冶炼行业污染治理。
2、环境监测工作。今年初步建立我县环境监测体系,上半年计划完成监测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开展噪声监测,协助地区中心监测站对额尔齐斯河、别列孜河等河流常规性例行监测任务,并对矿山企业、集中供暖等燃煤锅炉的常规性监测,完成安全饮用水源地、县域大气的日常监测,南湾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式运行,我站协助地区监测站完成水站的日常维护、试剂换样、巡查、检查等工作,保证南湾水站正常运行。
二、机构人员情况。
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2个合同工、1个工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1辆,车辆编制数1个。
三、单位现有资产情况:
其中:电脑9台,其中3个笔记本,电脑桌椅 4 套,办公桌椅10套,打印机10台,复印机 1台,数码相机 1部1,摄像机 1部,传真机 1部,冰柜1台,DVD1部,茶几3件,档案柜5个,车辆:雪弗莱1辆,
四、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财政年初预算核定数3,647,639.53元。其中:经费拨款3628705.53元,上年结余18934元。其中:(一)人员支出928330元(1)工资,津贴,奖金840850元。(2)社会保障缴费87480元(2)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65740元(二)公用支出408036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为634934元。(四)上年结余安排基本支出18934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单位总收入为3,647,640.26元,总支出为2,982,579.75元。2015年总收入为4,291,199.02。收入同比上年度减少643558.76元。总支出10710772.65元。支出同比上年度增加7728192.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增加。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82135元。其中:1、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9980元。2、公务接待费12155元。
我单位严格要求执行八项规定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总支出同比上年减少年82819.68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24545元、2、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同比上年减少58274.68元。因本年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节约开支。
六、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2015年末资产4,298,608.22元,2016年年末资产5,082,793.68元、同比增加784185.46元。
2、负债情况分析
(1)其他应收账款:2015年末其他应收款1476857.3元。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354492.32元。同比上减少1122364.98元。
(2)其他应付款:2015年末其他应付款606263.67元,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590949.95元,同比上年减少15313.72元。
七、本年度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预算采购8000元,实际采购708838.03元其中:货物采购66640.5元;工程采购642197.53元。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