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任字〔2017〕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单位,县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白银花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樊明辉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白银花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单位,县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白银花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樊明辉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白银花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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